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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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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5月23日,扬州市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局发布(fābù)《关于高考、中考期间噪声管控的公告》。

2025年高考、中考即将举行,为广泛汇聚全社会(shèhuì)力量(lìliàng)共同“绿色宁静护考”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(zàoshēngwūrǎn)防治法》、《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有关规定(guīdìng),现将全市高考、中考期间噪声管控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控制时段、范围和措施(cuòshī)

1、2025年6月1日至6月19日,每日午间12:00至14:00,夜间21:00至次日上午7:00,全市行政区划内所有(suǒyǒu)区域禁止进行任何产生噪声、振动的建筑、拆除、装修等施工作业和使用音响器材的娱乐(yúlè)、健身(jiànshēn)、商业等活动。除紧急抢险、抢修外,各级住建部门暂停(zàntíng)出具夜间施工证明(zhèngmíng)。

2、2025年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6日至19日高考、中考进行期间,全市所有高考、中考考点和考生(kǎoshēng)集中住宿点,以及有高三、初三学生在校晚自修的初高中学校(xuéxiào)周围300米(mǐ)范围内,全天禁止进行任何产生噪声、振动的建筑、拆除、装修等施工(shīgōng)作业和使用(shǐyòng)音响器材的娱乐、健身、商业等活动。

中高考(gāokǎo)期间,各级生态环境、住建、公安、交通、城管、文旅等部门,将(jiāng)依职责协同加强(jiāqiáng)值班值守、巡查执法和信访调查,依法查处各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。

1、请全市(quánshì)各企业事业单位、建设(jiànshè)施工单位、个体工商户和广大(guǎngdà)人民群众共同支持配合,自觉落实“绿色宁静护考”社会责任和各项噪声控制措施,合力保障中、高考顺利举行。

2、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要提前(tíqián)合理安排工期,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中、高考期间的施工噪声管理,严格落实各项静噪措施,防止(fángzhǐ)和减少噪声对(duì)考生的影响。

三、举报电话(jǔbàodiànhuà):12345。

附:相关部门噪声巡查(xúnchá)监管职责分工

2025年(nián)5月23日

相关部门噪声巡查监管职责(zhízé)分工

依据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(fángzhìfǎ)〉等(děng)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部分条款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》(扬府办发〔2023〕45号)规定,各部门职责分工(fēngōng)如下:

1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(fùzé)辖区(xiáqū)内中、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的统一监管,筹划制定(zhìdìng)总体工作方案,协调同级相关部门合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控制措施;具体负责工业噪声污染、商业经营场所和(hé)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固定设备(高音喇叭除外)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巡查控制、信访处置和监管执法(zhífǎ)。

2、住建(zhùjiàn)部门具体负责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巡查控制、信访处置(chǔzhì)和监管执法。

3、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商业经营场所和营业性(yíngyèxìng)文化娱乐场所高音喇叭产生(chǎnshēng)的社会生活(shēnghuó)噪声,以及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的巡查控制、信访处置和监管执法。

4、交通运输、城管、文广旅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(fànwéi)内,加强中、高考期间的现场(xiànchǎng)巡查执法,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噪声控制措施。

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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